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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诗中的哲学和理性问题
李德武
在讨论诗中的哲学和理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首先确定命题的范围,这就是在诗的本质意义上讨论哲学和理性呢,还是在诗的某种现象上谈论这一问题。因为我常常听到人们发出这样的疑问:诗要不要哲学和理性?这里诗的概念是不明确的,我不知道它是指所有的诗,还是某一种流派或某一个人具体的作品。如果这里的诗是指所有的诗,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诗不是哲学,因为诗的本质是实现对美的发现和表达。也许大家知道,抵达人生的三大境界,即真、善、美的途径,这就是抵达真的途径是认知,抵达善的途径是行为和行动,抵达美的途径是感悟和感觉。说诗是不可言说的言说缘自诗是美的存在,而美只能在感悟或感觉中体会到,那种体会应该是不可言传的。因为这种体会更多的是来自人的直觉和本能。相对而言,哲学是对真的追求,是对世界万物本质的认知和趋近。实现这一认知的手段是人的思辨能力、推理能力和论证能力。由此可见,我们把诗和哲学放在各自的体系中来研究是很容易区别开来的。问题是,我们常常陷入的误区就在于不是站在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而是站在学术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譬如,我们能不能在一个诗人的身上或在他的作品中把思想和感觉截然分开;把判断和感悟截然分开;把归纳和回忆截然分开;把经验和认知截然分开;把情绪和意志截然分开;谁也做不到。这是因为,学术是彼此独立的,而人是一个复合体。诗归根结底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这样,我们在学术的高度探讨诗的本质只能让我们离诗的本质越来越远。正如我在探讨诗中的神性时回到人生存的处境中一样,探讨诗中的哲学意义也必须面对个体的诗人和写作需要这一客观现实。
下面的问题将是谁写哲学诗,或谁用理性写作,而不是诗是哲学的或不是哲学的。这二者有什么不同吗?当然,前者我们分析的是某些诗歌现象,我强调的是"某些",而后者关注的是诗普遍的意义。有了这样的区分,我们就能够冷静地面对玄言诗歌,面对禅学诗歌。我们就能够理智地看待嵇康的价值,看待艾略特的价值,看待博尔赫斯的价值。从他们的身上,我们能够汲取什么营养,这是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的。那么是什么?当然不是嵇康道家思想的玄谈,也不是艾略特融宗教、哲学思辨和牢骚于一体的"重奏",也不是博尔赫斯翻来覆去都逃不出的"悖论",而是诗的可能性。显然,你可以反对玄言诗,不喜欢艾略特《四首四重奏》的艰涩和古板,但你却不能否定诗中哲学成分的存在,你却不能否定理性有时是诗抵达美不可少的手段。因为,你从根本上不能否定人对思想的依赖和对判断的需要。不管你的写作主张是什么,你的审美动机和原则是什么,要想让诗全然地离开哲学和理性是不可能的。首先,你确定自己的写作主张就是一个理性思考的过程,之后你想写什么,不想什么也是一个理想的鉴别和选择。假如你承认你是一个自觉的写作者,你就不应该让这些前写作的过程和你的作品截然分开,因为这些动机或倾向可能的话都将在你的作品中得到具体的展现。即便我们不愿顾及前写作,而只想面对作品本身,我们也是一样不能摆脱哲学和理性的影子。譬如我刚刚完成的一首短诗《秋雨》:
我躲在城市的楼房里
看秋雨飘落
此刻
我感到千里之外
向日葵阔大的叶子
在抖颤
(2001/10/04)
这首诗单一的意象和场景表明此诗和我习惯的理性写作没有任何关系,但这种陈述性的语言并不是来自直觉或幻觉,而是来自经验。而经验就是一种直接的认知手段(感性认识),只不过这里认知的不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状态或过程。
这样,我们就进入了另一个层面,即哲学和理性是如何在诗中找到合理的存在位置的。不管一个诗人在前写作中有多么复杂的想法,最终,他都必须回到表达和表现上来,即语言本身。首先,哲学在诗中的合理存在是以哲学的认知功能为目的的,但它仅仅体现一种认知的结果,譬如"向上的路也就是向下的路",而不是抽象的论辩。我们并不觉得这种表达太枯燥,是因为语言的形象化,是因为这种形象化的语言同样可以唤起我们内心的某种感觉和想象,而不单单是思考。一个优秀的诗人,他应该知道如何让自己的思想转化为美,而不是故作高深地说教。那么,他将选择合适的语言形式和表现角度,努力用"心灵"说话,而不是用"脑子"。尽管他在诗中包含着个人的认知和判断,但他不做出抽象的概括,他让具体的事实说话。他也不试图抵达终极,说破人间的真相,他仅仅基于个人的处境说出存在的状态。他也许在表达中要使用阐释,但他不应该被僵死的逻辑或书本知识所缚,他应该在阐释中打破已有的存在关系而创造一个全新的秩序。正如瓦雷里所追求的,哲学和理性在诗中唯一的价值就是对符合诗人内心需求的秩序的建立与实现。
这里,我又谈到了心灵的需求。是的,诗应该怎样写,写成什么样子没有必然的选择,它仅仅依赖诗人对美的形式和表达习惯的需求。这样,我们将对那些喜欢在自己的诗里表现出一点哲学味道或理性痕迹的诗人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尊重。因为,那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你是站在批评的角度来谈论写作中的差异性和倾向性,谈论诗的发展需要,当然可以在众多的写作现象中做出评判。但必须清楚,就个人而言,说喜欢不喜欢诗中的哲学和理性可以,但就整个的诗歌发展而言,说要不要诗中的哲学和理性则是幼稚的。一个真正热爱诗歌的人应该具有这样的胸怀,他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但决不由此否定或拒绝其他形式的存在。在诗歌问题上,人们永远不会在"写得最好"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却在"诗永远是可能的"这一问题上意见一致。当你想到自己要写一些别人没写过的东西时,当你要尝试一种不可能的写作时,你就应该对你不理解的或不喜欢的写作秉持宽容的态度。根本地讲,谁也不能凭借个人取代大家。但这也不是说一切的标新立异都将获得艺术的接纳和肯定,这取决写作的影响力。即写作和阅读的双重共鸣。
因此,每一个诗人都要铭记,要不要在诗中纳入哲学和理性并不是写作的决定因素,关键的问题是你是不是能写得很好,你的作品是不是能够唤起读者的共鸣,否则,那些作品对你自己可能是宝贝,但对诗的艺术价值来说,也许一文不值。
2001年10月9日 于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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