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的语言学》(54-69)

 

余怒

54

为假设的结果寻找证据,是律师的工作。“假设他没有触犯法律”,在被告的行为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之间进行比对,经过推理、赋意,证明二者之间质或量的不同。
在被告的行为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之间总是存在着可以言说的“缝隙”,律师用证据证实并尽可能地扩大这些“缝隙”。

55

法官依据什么“采信”这个证据而对那个证据“不予采信”?他依据的那个“标尺”本身依据的是什么?这个“标尺”本身需不需要另一个“标尺”?

56

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我们可以据此判断凶手就是他吗?
在“他做了什么”与“证明他做了什么”之间,我们无法证实证人或证据的效力,因为证人或证据只能自我证明,它们需要其他的旁证。由此,证明不得不一直延续下去。

57

既有的证据指向他,但往往会突然出现一个新的证据改变其指向,使以前的证实崩溃。
证明过程结束时——在新证据的出现处于未知状态时,“证明过程结束”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的证据潜伏着。
事实是敞开的,而凶手一直悬疑。

58

我们如何看待一只猫的表情?
我们说“猫阴沉着脸”、“猫的眼睛里射出逼人的光芒”、“猫的微笑”等等,我们是如何将“阴沉”、“逼人”以及快乐投射于猫的表情的?
猫的表情具有名实相符的表现力吗?

59

我们是不是将人类的“表情意指”类推于猫,在猫那里虚设了一种与人类相似的“表情谱”?


60

“猫是温顺的动物”、“老鼠是肮脏的动物”、“猴子是机灵的动物”、“蝙蝠是鬼祟的动物”——种种判断似乎来自对对象的认知,其实不过是来自对对象的好恶。它忽视了对象的偶然行为,且以对象与主体心理距离的远近作为依据。
很多时候,认知与好恶界限模糊。

61

“猫是温顺的动物”中的“猫”是抽象的、超验的、在一次次的复述中被逐渐架空的“猫”。

62

对玩具熊的感觉是否依附于对熊的认知?从具体的熊到抽象的熊,再到具体的玩具熊,人们的认知是如何变化的?
玩具熊不能使人们想起熊的凶残、暴戾,而只能注意到熊的笨拙、憨厚,这是因为玩具熊(毛绒绒)的形象,还是因为玩具的特性——姑且称作玩具性——强大到使人们忘了熊的形象?

63

老鼠和蝙蝠能否制成令人感到可爱的玩具?

64

当老鼠被唤作“米老鼠”,我们就完成了对老鼠的玩具性的展示。一个“米”字消除了老鼠的阴暗、肮脏、猥琐、鬼祟。

65

从老鼠到米老鼠,一部影片——一个文本为一个词语注入内涵,词语便包含了文本。每个词语里都吸藏着一个或数个文本。
一旦吸藏的文本被遗失或遗忘,这个词语就会失去表意功能,变成一个脱离当下语境的濒死的词语。

66

“张玲”在从事写作后改名“张琴心”,上网后又取名“张悠悠”,这三个名字意指同一个人使意指对象的属性变得难以分辨,即使在相识者那里,这三者也会分别拥有三张不同的脸。
“张琴心”、“张悠悠”使意指对象增添了几分飘逸、妙曼、轻柔和诗意。


67

名字作为意指对象的符码为什么会影响人们对意指对象的观照?
“琴心”、“悠悠”所吸藏的文本的隐蔽性在文本文化史的哪个时段里向读者敞开?

68

在暑热中不停地念叨“清凉、清凉、清凉……”片刻之后,你会真的感到阵阵清凉。
不停地念叨“唵嘛呢叭咪吽”或“南无阿弥陀佛”,作用亦相仿佛。

69

日日念叨“安静安静安静”,会不会也能成就一个高僧?
念叨“安静”可能比念叨经文更易成就高僧。因为念叨“安静”,心会无所想,而念叨经文,会为经文的意义缠绕,心猿意马,无法笃定。
念叨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念叨的状态。日日念叨“哦哦哦哦哦哦”,也可能成就一个高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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